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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核准条件
制造计量器具许可:
(1)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生产设施,包括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,以及生
产过程中的计量检测设施等
(2)具有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及完整的设计图纸、工艺文件、产品标准和检定规程(或检
定方法)等
(3)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出厂检定条件,包括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,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,
适应检定需要的环境
(4)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状况符合生产的需要,承担出厂检定人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
(5)有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
(6)有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
修理计量器具许可:
(1)具有固定的修理场所和与修理、调试相适应的设备及工作环境
(2)具备保证修理质量的检定条件,包括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,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,以及
适应检定需要的环境
(3)修理人员的技术状况适应修理业务的需要,计量检定人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
(4)有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、计量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技术文件。
2、提交材料:
(1)《制造(修理)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》(三份)
(2)申请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身份证明(一份)
(3)计量器具《型式批准证书》一份(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许可不需此材料);
(4)计量标准考核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证明材料一份;
(5)产品技术标准和检定规程(或检定方法)一份;
(6)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文件(或制度)一份。
其它说明:电能表、水表、煤气表、衡器(不含杆秤)、加油机(含加油机税控装置)、出租汽车计价
装置、热能表、粉尘测量仪、甲烷测定仪等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许可,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,目录由
国家质检总局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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